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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内异地就医“免备案”,报销比例不降低

广西医保 桂医保 2024-03-19


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——自治区内异地就医“免备案”,报销比例不降低

近日,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印发了《关于优化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服务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并于6月29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政策待遇、经办服务等内容。


一、异地就医不再需要备案

2023年7月1日起,我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(含生育保险)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(以下简称参保人员)在参保统筹地区外、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,实行“免备案”管理服务,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在自治区内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,不用办理异地备案手续,直接使用医保电子凭证、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证件,就能完成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、医疗救助和个人账户费用直接结算。政策惠及全区5200多万参保人员,将极大地提升群众自治区内异地就医购药结算的便捷度,实现自治区内流动就医购药“无障碍”。

二、不降低报销比例

取消“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备案,在统筹地区外自治区内住院治疗报销比例降低”的政策规定。参保人员在参保统筹地区外、自治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购药,报销待遇按参保地就医的起付线、报销比例等待遇标准进行结算,所有就医结算流程都与参保地就医一样。参保人员不用承担因未办理备案而降低报销比例的费用,由医保基金进行支付。根据历史数据测算,此项政策实施后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共约6.6亿元/年。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医疗费用的群众,可以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医保报销。

三、增强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

随着优质医疗资源扩容、均衡布局,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自治区区域医疗中心在我区落地运营,实施异地就医“免备案”政策,将极大提升参保群众享受优质医疗资源的便捷度。同时,也有利于我区人才引进、就业、旅游、康养等人员流动,助力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
四、引导参保人员理性就医

近年来,广西各地医疗资源不断丰富,医疗水平持续提升,能够满足大多数参保患者就地就医的需求。到外地就医,虽然医保报销比例不降低,但还要支出交通、食宿、陪护等非医疗费用,增加家庭经济负担。建议大家根据病情需要,合理选择就医地,尽量就近就医,不要盲目到外地就医。

下一步,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医保、医疗、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,推动广西优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,让参保人员就近就医、在家门口把病看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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策划、审核:黄鸿海 李峰 黄越
编辑、校对:覃舒臾 陈洁
供稿:医药服务管理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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